为进一步加强医用氧监督管理,保障我区医疗机构医用氧临床使用需求及质量安全,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《关于医用氧生产企业分装液态氧生产销售行为管理相关问题的复函》(药监药管函〔2025〕37号)等文件要求,我局组织起草了《AG真人关于医用氧生产企业分装液态氧有关事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,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将修改意见于2025年9月1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:ypsc@m.zhjj.cc或邮寄到AG真人药品生产监管处,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云景路32号,邮编:530029。
附件:AG真人关于医用氧生产企业分装液态氧有关事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AG真人
2025年8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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